奉贤区齐贤学校关于选拔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激发潜能,打造一支师德优良、业务精湛、特长明显、素质过硬的贤美教师队伍,根据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奉贤区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工程的意见》通知(沪奉府办[2018]16号)《创新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奉教人[2021]25号)、《2024年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选拔方案》(奉教办[2024]6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政班子同意,现制定关于选拔“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
1.范围: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至2027年8月31日前退休的教师不列入培养范围。
2.类别: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包含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特长名师,优秀骨干校长、优秀骨干教师、特长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特长教师的五级梯队式。
3.分配名额
(1)“区优秀骨干教师”: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为6名(中学3名,小学3名)。
(2)“区优秀青年教师”: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为4名(中学1名,小学3名)。
(3)“名教师”:以不超过《奉贤区教育系统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名额分配表》(附件6)中的优秀骨干教师指标数的100%推出名教师初步人选。(“区优秀骨干教师”: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为6名)
(4)名校长、名教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先参与区内竞争。
注:各类名额按中小学对应年龄段教师数比例相应投放。
二、评选条件
1.奉贤区名校长(党组织书记)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奉献精神和时代精神,能够开拓创新、锐意改革,主动投入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和突出的办学业绩,以及较大的发展潜力。
(3)任职期间,善于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服务学生成长,善于以自身创新实践引领本地区学校的发展。学校办学成效明显,近三年单位曾获得 “新成长奖”发展奖及以上。
(4)教龄十年及以上,担任正职领导职务三年及以上,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奉贤区名教师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奉献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依法执教,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注重教育教学创新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主持或参与区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近三年的研究论文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科素养,全面了解本学科相关知识及其发展动态,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课程论分析、切实解决本学科教学中重点、难点问题。
(4)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善于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对提高本地区本学科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水平有较大影响。
(5)教龄十年及以上,一般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教龄或职称条件,任教学科必须与持有高级教师职称学科一致,任教学科课时量必须达到专任教师课时量标准(校级中层及以上干部任教学科课时量必须达到专任教师一半课时量)。
(6)班主任工作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奉贤区优秀骨干校长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奉献精神和时代精神,开拓创新、锐意改革,积极投入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
(2)在实施新课程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所管理的学校办学已形成特色且在区内有一定影响,近三年学校曾获得 “新成长奖”特色奖及以上。
(3)教龄十年及以上,担任学校正职领导职务三年及以上,中学正职领导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其他学段正职领导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发展潜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奉贤区优秀骨干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课程建设和实施中能发挥引领作用。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近三年的研究论文获区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教龄六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任教学科必须与持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学科一致,任教学科课时量达到专任教师课时量(校级中层及以上干部任教学科课时量必须达到专任教师一半课时量)。
(4)班主任工作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奉贤区优秀青年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课堂教学实践,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在区级及以上进行过教学、教科研活动展示,或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等竞赛并获得奖项。
(3)年龄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任教学科必须与取得教师职称学科一致,任教学科课时量必须达到专任教师课时量(校级中层及以上干部任教学科课时量必须达到学科专任教师一半课时量)。
(4)班主任工作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奉贤区特长类教师(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2)在文艺、科技、体育、多媒体信息技术、大型活动组织及实践技能指导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赛事、评比中曾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
(3)教龄六年及以上,一般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教龄或职称条件。
三、选拔程序
(一)校级选拔程序
1.健全组织。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校级班子和教师代表为组员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选拔工作。同时成立由工会、校级中层、教师代表为组员的选拔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2. 制定方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好学校选拔方案,方案报区培养工程工作办公室备案。
3.宣传发动。召开教职工大会,对区文件及学校选拔方案进行宣传和动员。
4.教师申报。由申报人根据评选选拔条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和“诚信承诺书”,并向学校提交个人有关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主要成绩)。
5.公示材料。集中中学部第一会议室公示申报人相关材料(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初步测评。利用教职工大会,对申报的初步候选人进行无记名等额书面测评,应获得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组织考评。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对测评通过的申报人进行考评,重点从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科研水平、辐射示范、突出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评价。按照学段对申报人考核综合情况进行排序。同步推荐特长类教师初步人选,所推区特长名师、区特长骨干教师人选可与优秀骨干教师、推出优秀青年教师初步人选重复。如有区特长名师、区特长骨干教师、区优秀骨干教师、区优秀青年教师重复推荐的,应按照重复人数依次排序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递补人选。名师、特长类教师应在综合排名前列方可进入送审名单,学校评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定送审人选。
8.公示名单。依先后顺序注明名教师、特长类教师、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上报材料。将正式选拔候选人各类材料提交区培养工程办公室。
四、日程安排
(一)校级选拔程序
1. 5月17日:召开校务会议、行政会议,形成学校 “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选拔”工作方案;并成立校选拔推荐“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2. 5月17日:校网上公示区相关文件及学校实施方案,动员全体教师积极参加评选,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自行准备材料。
3. 5月20日:教师集中大会,宣传解读文件、方案,正式启动评选工作。对有意向的初步候选人进行测评。
4. 5月20日前,个人完成递交书面申请报告,重点从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科研水平和辐射示范等方面进行(限2000字)等材料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5月21日--5月23日:在中学部第一会议室公示申报人材料。学校考评小组对申报人进行审查。
6. 5月23日至5月24日:学校考评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考评、排序。
7. 5月25日学校选拔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
9. 6月1日前:完成名单公示。
10.6月4日前,报送推荐人员名单和申报材料。
(二)区级选拔程序
1.区培养工程工作办公室对各学校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交专家评审组材料初审,根据名额分配表,按不超过指标数的1:2比例推出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名教师、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各学科培养对象初步人选。
2.评审专家组按照选拔条件和标准,通过基础评价、面试答辩、综合评价推出区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候选人名单。按照选拔条件和标准,通过课堂教学、面试答辩、综合评价推出名教师候选人名单。按照选拔条件和标准,通过特长展示、面试答辩、综合评价推出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候选人名单。
3.区培养工程评选委员会听取相关评审专家组意见后,形成区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名教师、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正式候选名单。经区培养工程评选委员会审核后形成正式名单。
4.各单位根据区名教师、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正式推荐名单,对照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入选情况,按照符合条件、依次递补的原则确认本单位区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正式名单。未评上区名教师、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的报送人员自然认定为该单位优秀骨干教师或优秀青年教师。
六、申报材料
1.《奉贤区教育系统卓越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
2.个人论文、论著和反映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可交复印件,要与申报表中内容一一对应)。
3.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在材料袋正面写清单位名称、申报类别、姓名。
附件1:
齐贤学校选拔推荐“2024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工作组织机构
1.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洁
副组长:沈琳莹
成 员:王佳燕 周芬
2.选拔工作评选小组
组 长:王 洁
副组长:沈琳莹
成 员:王佳燕 周芬 张振明 耿耘 蔡梅华
3.选拔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组 长:莫海华
成 员:金晶 王高华 唐奇龙 方英
2024.5.17
上海市奉贤区齐贤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