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金汇镇广大优秀教师的奉献精神,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金汇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促进全镇教师队伍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均衡化发展,特修订奖励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魏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凸显以人为本理念,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稳步促进全镇教师的发展为目标,积极鼓励为金汇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教师,在全镇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育人氛围。
二、评定范围
镇各中小幼成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不包括学校行政管理人员)。
三、评定名额
评定“镇优秀骨干教师”荣誉的为各校专任教师总数的4-5%左右,评定“镇优秀班主任”荣誉的为各校班主任总数的4-5%左右。(名额分配附后)
四、评定条件
1、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师德优良。
2、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强。
3、班主任工作有特色,所带班级班风好,学风好,积极参加校、镇或者区的教育实践活动和竟赛活动,
4、班主任工作有成效,在本学年度各校、园班主任工作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
5、教师工作认真、踏实,所任班级教学成绩比较突出。
6、积极参加各级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或课堂教学展示、评比活动,成绩显著;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的教科研研究,有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或教育教学论文获校级以上奖励。
7、优秀骨干教师教龄须是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任教师;优秀班主任须是从事班主任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任教师。
五、评定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重师德品行,重工作实绩。
六、评定方法、程序
(一)校内推荐、评选
1、宣传发动。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根据评定条件,进行组室推荐或自我推荐。
2、书面申报。申报个人根据规定详实填写好申报表,并附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考核审定。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条件,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认真考评,注重德、识、能、绩,全面评定。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写上学校考评意见。
4、上报材料。学校将评选、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上报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二)镇级评定。
1、镇评定奖励领导小组对各校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
2、镇评定奖励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后,评定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评定年限
镇优秀骨干教师、镇优秀班主任任期为一年(9月至下年的8月)。
(四)评选时间节点
6月下旬,部署评选奖励工作。宣传发动。
6月底,自我申报、学校推荐,初步确定候选人。
7月10日前,学校审核,并上报给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7月中旬——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最终确定并作备案。
9月份——命名、表彰。
七、表彰奖励
1、表彰时间为每年的教师节。
2、对获得“金汇镇优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的教师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金汇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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