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五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来源:齐贤学校   

奉贤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奉贤区教育系统

“五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

奉教办〔202131

各基层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三十佳”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奉教[2018]68号)和《奉贤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政事协同、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的实施意见》(奉教[2020]15)文件精神,决定在教育系统开展“五十佳”(十佳青年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政教育工作者、十佳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十佳和润服务奖)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十佳青年教师

(一)评选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参加工作满5年的35周岁(截至20218月)及以下专任教师。入选区名教师的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名额

年度区优秀青年教师30名,从中遴选出年度区十佳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在老师和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具有较全面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并在教育教学中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教育教学成效好。

3.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育教育基本功扎实,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曾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理论研讨中(含论文)获得过奖励或在区级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二、十佳班主任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岗的班主任教师。入选区名教师的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名额

年度区优秀班主任30名,从中遴选出年度区十佳班主任。

(三)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2.教育思想端正。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能力和良好习惯,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学科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努力做好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能协调各科任教师关系,密切联系家长,形成教育合力,获得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认可。

4.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区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5.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建班育人实效显著,本人或所带班集体曾获区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

三、十佳思政教育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岗的专兼职思政课教师及承担重要思政教育的教师。入选区名教师的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名额

年度区优秀思政教育工作者30名,从中遴选出年度区十佳思政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1.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思政教育工作得到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普遍好评。

2.遵循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善于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具有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的教育教学能力,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在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管理方面善思考、重研究、成效好。

3.从事思政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十佳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本年度评选全区中小幼、(职)成校后勤保障条线的中层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入选区名教师的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名额

年度区优秀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30名,从中遴选出年度区十佳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政廉洁,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2.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了解和熟悉服务团队人员的情况,合理分工,形成有战斗力的服务团队。

3.在学校后勤管理、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建设管理、设施设备科学配置、学校财务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学校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中成绩优良。

4.从事中层管理工作满3,主要从事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满5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十佳和润服务奖

(一)评选范围

区教育学院、上海开放大学奉贤分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爱贝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少年军校(简称“两学院四中心一军校”)和教育局机关、督导室工作人员(不包含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

(二)评选名额

年度区优秀和润服务奖30名,从中遴选出年度区十佳和润服务奖。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政廉洁,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2.遵循“做精做强教育行政机关,做实做强教育服务部门”的原则,体现“五好三强”评价指标。

3.有其他突出业绩。

六、评选原则

1.坚持师德为先。把政治品质和师德品行放在首位,师德为先、学生为本。

2.注重能力实绩。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把教育教学能力、服务管理水平和实绩作为遴选的重要内容。

3.强调好中选优。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积极鼓励基层单位推荐人选,做到好中选优。

4.做到公开公正。做到选拔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严肃工作纪律,落实监督约束,确保公平公正。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实施

区十佳(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工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具体实施;区十佳(优秀)班主任、区十佳(优秀)思政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由局德育活动科具体实施;区十佳(优秀)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由局计划财务科负责具体实施;区十佳(优秀)和润服务奖的评选工作由党政办负责具体实施。

各基层单位集中上报,除区十佳(优秀)和润服务奖外,每个单位可推荐区十佳青年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政教育工作者、十佳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候选人共1-4名,规模较大的单位可申请适当增加推选名额。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二)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1628日。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2021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五十佳”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1)、相关荣誉证书等复印件1份、《义务教育教师校际流动承诺书》1份(附件3)。区十佳青年教师申报材料交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公室(313);区十佳班主任、区十佳思政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交至教育局德育活动科办公室(213);区十佳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交至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办公室(310)。

3.2021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五十佳”申报电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OA平台邮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孙岩。

八、表彰奖励

1.由区教育局、区教育基金会在教师节予以表彰奖励。

2.符合条件的区十佳(优秀)青年教师、区十佳(优秀)班主任、十佳(优秀)思政教育工作者获奖对象,作为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重点关注、培养对象,优先提供培养培训机会。符合条件的区十佳(优秀)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区十佳(优秀)和润服务奖获奖对象作为区学校管理和教育服务后备干部的重点关注、培养对象。

附件:1.2021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五十佳”申报表

2.2021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五十佳”申报电子汇总表

3.义务教育教师校际流动承诺书

奉贤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奉贤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610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1610日印发

签发:施文龙           核稿:骆之强           校对:华志燕


附件1

2021年奉贤区教育系统“五十佳”申报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任教学科

联系电话

申报奖项

£ 十佳青年教师

£ 十佳班主任              

从事班主任工作累计年限        

£ 十佳思政教育工作者      

从事思政教育工作累计年限        

£ 十佳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者  

从事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累计年限        

(从大学写起)

 

 

 

 

 

 

   (不超过2000字,可附页)

 

学校意见: 

                                            

                                           学校 (盖章)

校长(签字)                                                 

注:本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附件3

奉贤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校际流动承诺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沪教委人〔20211号)《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创新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教〔202125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动本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校际流动工作,本人承诺在符合校际流动的任职年限后,积极纳入校际流动计划。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局组织人事科存档,一份交学校备案,一份由本人留存。

    承诺人(签名):

      长(签名):

      校(公章):

  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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