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本区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就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的推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本校学生实际和教育教学实际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情况,特制定齐贤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自荐)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荐(自荐)对象
推荐生必须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在籍在读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达优良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自荐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要求进行自荐。
二、推荐(自荐)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学校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服务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富有社会责任感;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身心素质:认真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4.学业技艺: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10%及以内(以区域两次初三调研考的学业成绩为依据,第一次调研考占比40%,第二次调研考占比60%,即一模*40%+二模*60%,得出总分,一模语数英理化570分,二模语数英理化道法跨学科历史645分,依次排位)。
三、推荐名额及分配原则
1.2021年本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 1名。
2. 分配原则:在入围人数的条件下推荐
3.凡获“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予以推荐。
四、推荐程序:
1.成立“奉贤区齐贤学校2021年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自荐)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推荐(自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制定《奉贤区齐贤学校2021年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自荐)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齐贤学校2021年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自荐)工作监督小组”,明确监督职责。(4月20日)
2.学校推优领导小组根据本届学生区域两次调研测试的学业成绩排名,筛列出具有本次推优资格的入围学生名单。(4月20日)
3.各班根据学校下达的入围学生名单和推荐名额,严格按推荐条件规范操作,组织学生和任课教师进行民主推荐,候选人的得票数达到所在班级学生数半数及以上的为通过。保存好选票原始资料。班主把候选人名单提交给学校工作领导小组(附过程性资料)。(4月21日)
4.学校领导小组审议。(4月21日)
(1)领导小组根据推优条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确定齐贤学校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候选人名单。
(2)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两者不得兼报。
(3)进行“推荐生”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被推荐学生填写推荐表。(公示时间:4月22---28日)
(4)公示若无异议,学校向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
五、组织领导
成立齐贤学下优秀毕业生推荐(自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同时真正做到操作规范,依法公开、公正,取信于民,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优秀毕业生推荐(自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洁(校长)
副组长:周爱民(书记)
组员:刘燕(教导主任)
乔艳(政教主任)、徐琴(教导干事)、王玲玲(年级组长)、殷惠凤(班主任)、孙金花(班主任)、周龙平(九年级教师代表)
优秀毕业生推荐(自荐)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郭燕(副校长)
组员:周明(总务主任)、沈士东(团支部书记)、蔡梅华(八年级年级组长)、唐奇龙(七年级年级组长)、顾洁(学生家长代表)
奉贤区齐贤学校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