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齐贤学校学生校服采购制度

发布日期:2024-08-31   来源:齐贤学校   

为了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就加强学校学生校服采购制定如下规定:

一、成立学校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洁(书记)沈琳莹(校长)

组员:金晶(副工会主席) 王佳燕(副校长) 沈婷洁(副校长)张峰、董刚(政教处) 莫海华、周立忠(总务处)以及家长代表若干

二、规范校服采购管理

1、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学校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

2、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本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及时将校服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并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区县教育部门备案。

三、完善校服价格管理

校服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四、建立校服送检制度

1、我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2、我校采取将校服抽样送检制度,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五、杜绝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

学校关注质量技监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的“黑名单”,决不向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六、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同时,向质量技监部门举报,质量技监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家校联系热线电话:张老师:57570263-813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