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齐贤学校2020年度考核、行政奖励工作的方案
一、关于年度考核工作
1、考核动员:根据奉教[2020]67号文件规定,于2020年11月16日向教职工公布考核的具体方法,提出考核要求并公布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
2、自我总结:教职工客观、真实地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成绩,注重实绩,剖析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评比:教职工人人进行述职,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
4、确定等次: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履职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民主测评及个人总结,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
(1)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2)优秀等次比例应掌握在本校参加考核人数的9.9%。
(3)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必须师德优良,成绩显著,工作勤奋,群众基础好,以教育教学岗位为主。
(4)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原则上从2018或2019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如有极个别教职工本年度考核优秀要作情况说明。
(5)考核为“不合格”的教职工,要有充分的依据,赏罚分明,有利于教育广大教职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6)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5、反馈结果:
(1)考核领导小组将审定的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职工。
(2)教职工在“被考核人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姓名及时间。
(3)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十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二、关于行政奖励工作
1、行政奖励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
2、行政奖励工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提出奖励意见,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3、行政奖励的授奖面为参加考核人数的9.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为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优秀等次为记功。
4、获得行政奖励的教职工必须是年度考核优秀,必须师德优良,成绩优秀,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模范作用突出,有群众基础。
三、几点说明
1、本年度考核优秀和行政奖励具体分配人数为9人。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教职工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受行政处分的教职工,可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为优秀等次。
4、对本年度师德考评不合格、留党察看、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对本年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学校党政正职领导的考核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6、考核为“优秀”的人选与行政奖励推荐人选名单必须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优秀和行政奖励名单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四、材料归档与上报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背面的“评鉴意见”和“单位确定等次”两栏,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填写考核意见和等次,并签名、盖单位公章。
2、获得行政奖励的人选,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A4纸,一式三份)。
3、各单位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年度考核优秀、不称职(不合格)人员名册》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名册》一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五、时间节点
1、 11月13日学校召开党政工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2、 11月16日学校教职工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11月16日--11月25日教职工撰写年度工作小结、师德小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本方案、工作总结、师德小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已挂校园网上)
3、11月30日以年级(工会)小组为单位
⑴教职工工作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推荐
⑵推荐师德优秀人员20%
⑶推荐年度考核优秀9人
4、12月1日--3日以年级组长、工会组长和学校党政工班子为单位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汇总的基础上,进行第二轮测评学校年度考核优秀9人
5、12月4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产生初步候选人名单提请教代会审议
6、12月7日学校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
7、12月7日--11日学校公示年度考核优秀和行政奖励名单
8、有关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9、有关材料在12月15日前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奉贤区齐贤学校
2020年11月16日
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中层正职以上为组员